梳理中国古代户籍制度、基层组织、社会救济优抚政策演变的特点及其原因。
| 户籍制度 | 基层组织 | 社会救济和优抚政策 |
秦汉 | n 战国:开始出现 「如公元前 375 年秦献公 “ 伍 ” 的办法编排户口」 n 秦朝:户籍分类登记制度 「一般百姓户籍 宗室籍 宦籍 市籍」 n 汉朝:丞相主管全国户籍 ①“ 编户 齐民 ” 制度 东汉末年户籍散乱 「原因:战事频繁 人口流动 ② 豪强地主 争夺人口」 | 农村 —— 乡里制度 n 乡 设三老,掌教化; 设啬夫, ⑧ 掌 狱讼 赋税; 设游徼,掌捕盗; n 里 设里正 「什伍制度 互相监督」 n 亭 亭长传递政令 维护治安 城市 —— 市坊制度 | 国家层面 n 国家备荒 汉朝:建立常平仓制度 隋唐:重视官方储备 提倡民间积储 n 国家优抚 表现秦汉鸠杖明初优抚高年平民 机构唐养病坊 宋福田院 元众济院 明养济院 民间层面 n 宗族救助: 义田 义学 义宅 义冢 n 慈善组织: 明清善堂 善会 两者区别 n 政府救济 重点 救灾 核心 粮食供应安置流民 n 社会救济 侧重 日常生活赈济如收养弃婴和孤儿、接济贫民、资助贫困人口的教育、安葬无人埋葬的骸骨等 发展趋势 政府救济主要由政府实施 ⑿ 宋 朝以后宗族 慈善组织作用逐步增大 |
魏晋 | n 西晋: “ 黄籍 ” n 东晋: 南方土著 — 黄籍 北方南渡 — 白籍侨居不征发赋役 ③ 土 断「白籍人口土著化 承担赋役」 | ||
隋唐 | n“ 大索貌阅 ”④ 核定 户籍 n 唐承隋制 户籍三年一造 | n 农村 乡里制度 n 城市 城内坊市制 郊外设村 「邻保制度 相互监督」 | |
宋 | n 主户:拥有土地 缴纳赋税 n 客户:没有土地佃户 n 趋势:主户比例 ⑤ 上升 不抑制土地兼并 | n 农村 乡里制度 「王安石实施 ⑨ 保甲 制」 n 城市 ⑩ 市坊 制度解体商品经济发展 | |
元 | n 户口:分军户 民户 匠户 站户 n 特点: “ 诸色户计 ” 世代相袭不变 | | |
明 | n 朱元璋调查户口推行户帖制度 n 户口:明承元制分民籍 军籍 匠籍等 n 户籍册称 “ 黄册 ” | n 农村 乡里制度 「里甲制如王阳明任南赣巡抚时推行十家牌法」 | |
清 | n 特点:户籍管理松弛 「乾隆户籍永停编审只登记人口数量」 n 原因: ⑥ 摊丁 入亩 户籍作用削弱 | n 城市乡村 里甲制 → 保甲制 n 特点 ⑾ 乡里 制与保甲制合一 「兼区划 户籍 社会治安一体 体现专制强化」 | |
备注 | n 户籍制度根本目的:巩固统治 n 户籍制度直接目的: 掌握人口变动情况 以便 ⑦ 征发赋役 兵役 | n 基层组织任务:征伐赋役 维护稳定 n 乡村治理特点:一定程度自治「受过儒家教育的 “ 绅士 ” 发挥重要作用」 | 两者地位 政府是社会救济主体 民间组织处辅助地位 |
【详解】秦汉:户籍制度:结合所学可知,战国:开始出现「如公元前 375 年秦献公 “ 伍 ” 的办法编排户口」;秦朝:户籍分类登记制度「一般百姓户籍 宗室籍 宦籍 市籍」;汉朝:丞相主管全国户籍, ①“ 编户齐民 ” 制度 东汉末年户籍散乱「原因:战事频繁 人口流动 ② 豪强地主争夺人口」;
魏晋:户籍制度:结合所学可知,西晋: “ 黄籍 ” ,东晋:南方土著 — 黄籍,北方南渡 — 白籍侨居不征发赋役, ③ 土断「白籍人口土著化 承担赋役」;
基层组织:结合所学可知,农村 —— 乡里制度,乡设三老,掌教化;设啬夫, ⑧ 掌狱讼赋税;设游徼,掌捕盗;里设里正「什伍制度 互相监督」,亭,亭长传递政令,维护治安城市 —— 市坊制度;
隋唐:户籍制度:结合所学可知, “ 大索貌阅 ” , ④ 核定户籍,唐承隋制,户籍三年一造;
基层组织:结合所学可知,农村乡里制度,城市,城内坊市制,郊外设村「邻保制度相互监督」;
宋:户籍制度:结合所学可知,主户:拥有土地,缴纳赋税,客户:没有土地佃户,趋势:主户比例 ⑤ 上升,不抑制土地兼并;
基层组织:结合所学可知,农村乡里制度,「王安石实施 ⑨ 保甲制」,城市 ⑩ 市坊制度解体,商品经济发展;
元:户籍制度:结合所学可知,户口:分军户、民户、匠户、站户,特点: “ 诸色户计 ” ,世代相袭不变;
明:户籍制度:结合所学可知,朱元璋调查户口,推行户帖制度,户口:明承元制,分民籍、军籍、匠籍等,户籍册称 “ 黄册 ” ;
基层组织:结合所学可知,农村乡里制度,「里甲制,如王阳明任南赣巡抚时,推行十家牌法」;
清:户籍制度:结合所学可知,特点:户籍管理松弛,「乾隆户籍永停编审,只登记人口数量」,原因: ⑥ 摊丁入亩,户籍作用削弱;
基层组织:结合所学可知,城市乡村,里甲制 → 保甲制,特点 ⑾ 乡里制与保甲制合一,「兼区划、户籍、社会治安一体,体现专制强化」;
社会救济和优抚政策:结合所学可知,国家层面,国家备荒,汉朝:建立常平仓制度,隋唐:重视官方储备提倡民间积储,国家优抚,表现,秦汉鸠杖,明初优抚高年平民,机构,唐养病坊,宋福田院,元众济院,明养济院,民间层面,宗族救助:义田、义学、义宅、义冢、慈善组织:明清善堂,善会两者区别,政府救济,重点,救灾,核心,粮食供应,安置流民,社会救济,侧重日常生活赈济,如收养弃婴和孤儿、接济贫民、资助贫困人口的教育、安葬无人埋葬的骸骨等,发展趋势,政府救济,主要由政府实施, ⑿ 宋朝以后,宗族慈善组织作用逐步增大;
备注:户籍制度:结合所学可知,户籍制度根本目的:巩固统治,户籍制度直接目的:掌握人口变动情况,以便 ⑦ 征发赋役兵役;
基层组织:结合所学可知,基层组织任务:征伐赋役、维护稳定,乡村治理特点:一定程度自治,「受过儒家教育的 “ 绅士 ” 发挥重要作用」;
社会救济和优抚政策:结合所学可知,两者地位,政府是社会救济主体,民间组织处辅助地位。
推恩令概念:
“推恩令”是汉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推恩令示意图:
“推恩令”实行原因:
1、王国问题威胁中央集权的严峻形势;
2、吸取晁错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
3、实行“推恩令”名义是上施德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既迎合了武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
“推恩令”主要内容:
1、汉武帝推恩令是汉朝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爵位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2、汉初,诸侯王的爵位,封地都是由嫡长子单独继承的,其他庶出的子孙得不到尺寸之地。虽然文景两代采取了一定的削藩措施,但是到汉武帝初年,“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谋以逆京师”,严重威胁着汉朝的中央集权。因此公元前127年正月,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推恩令吸取了晁错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在原封国内封侯,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来管理,地位相当于县。这使得诸侯王国名义上没有进行任何的削蕃,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导致封国越分越小,势力大为削弱,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
3、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王国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允许诸侯王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推恩令下后,王国纷请分邑子弟,“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武帝以后,王国辖地不过数县,其地位相当于郡。这样,诸侯王强大难制的问题,就进一步解决了。
“推恩令”主要措施:
建中朝,设刺史,汉武帝能用推恩令解决王国问题的原因:景帝削藩奠定了基础,汉武帝时国家实力强大,其措施行之有效。
“推恩令”主要影响:
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是中国传统文化反思的科学基点。
以往人们研究和反思汉武帝时期社会变革,往往都以“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基点,这是不对的。笔者认为,应以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为基点。“推恩令”告诉我们:汉武帝时期思想变革与政治变革是统一的;武帝时期政治变革的意义远远超过思想变革;武帝最崇尚的儒学不是《五经》,而是《孝经》;武帝不仅是“崇尚儒学”,而是“儒术合流”;武帝时期的“儒术合流”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百家合流中的“有机合流”;百家的“有机合流”是武帝以后中国学术发展的科学途径;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思不着眼于“百家合流”,就会犯路线或方向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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