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趋势特点,并分析其原因和影响?梳理近代关税个人所得税演变的轨迹。
| 中国赋役制度概况 | 备注 |
秦汉 | 田赋: 秦朝:田赋税率极高「 “ 收泰半之赋 ” 」 汉初:田赋税率降低「汉高祖十五税一;汉景帝三十税一」人头税: 秦朝:极重的口赋云梦睡虎地秦简有 “ 口赋 ”“ 户赋 ” 记载 汉朝:人头税「口赋 7—14 岁 ‖① 算赋 15—56 岁」财产税:汉朝征收「车船税算缗钱 “ 税民资 ” 家畜税」徭役:更卒正卒戍卒三种 更卒在本郡县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一个月 正卒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两年 戍卒边塞屯戍一年 | 秦朝赋税重《汉书 · 食货志》 “ 二十倍于古 ” 汉初治国思想:道家无为 → 文景之治 政治郡国并行 经济( 11 ) “ 与民休息 ” 降低税赋 对外匈奴和亲武帝加强中央集权 政治削藩;刺史;内外朝 经济( 12 )盐铁官营加税如口赋加 3 钱等 思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对外武力打击匈奴豪强地主庄园经济 ‖ 自耕农均为土地私有 |
隋 | 征收租调役 | 均田制国有土地 ‖ 庄园经济 ‖ 自耕农 |
唐朝 | 前期「 618—780 」租庸调制「按 ② 丁征收人头税: 21—59 岁成年男性」「租:每丁纳粟二石 ‖ 调:每丁纳乡土所产绢或布 ‖ 庸:缴一定绢或布代徭役」后期「 780—907 」两税法「 780 年实行按土地为主人头为辅征税」 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分解到各地 地税按田亩征收 ‖ 户税按人丁、 ③ 资产征收 夏秋两次征收 | 唐朝土地制度变动「武则天时期均田制破坏 → 租庸调推行基础不复存在」前期均田制( 13 )国有土地 ‖ 庄园经济 ‖ 自耕农后期庄园经济 ‖ 自耕农 ‖ 佃农土地私有 |
宋 | 赋税:两税但附加税繁多超过正税数倍徭役: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 ④ 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 不抑土地兼并客观推动( 14 )租佃制发展和人身依附减弱北宋徭役扰民所以王安石变法推行募役法 |
元 | 赋税北方:租庸调征地税、丁税 ‖ 南方:两税法征夏税、秋粮徭役征收 ⑤ 科差按户之上下征收丝和银两 | 基本沿袭唐朝以来赋税趋势「重土地税轻人头税 ‖ 徭役赋税化货币化」 |
明 | 明初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正统 “ 金花银 ” 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中期一条鞭法「赋役合一一概折 ⑥ 银量地计丁简化手续」 | 背景( 15 )商品经济发展与白银流通量增加推行张居正意义税种简化缴纳银两便于征收人身依附减弱商品经济 |
清 | “ 摊丁入亩 ” 「康熙:丁银定额不再增加 ‖⑦ 雍正:丁银摊入田赋」 | 意义:废除人头税百姓( 16 )人身束缚继续减弱 |
趋势 | 标准:人丁为主 → 土地为主「 ⑧ 两税法 → 摊丁入亩:逐步取消人头税反映封建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松驰」方式:实物为主 → 货币为主「一条鞭法:反映封建社会 ⑨ 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时间:不定时间 → 基本定时「两税法」税种:繁杂多项 → 简化单一「 ⑩ 一条鞭法」 | |
晚清 | 中国丧失关税主权: 1842 年《南京条约》规定( 17 )协定关税海关管理权的丧失: 1854 年上海海关管理权丧失 →1859 年英国人李泰国赫德先后担任( 18 )中国海关总税务司 | |
民国 | 1928 年国民政府 “ ( 19 )改订新约 ” 运动基本实现关税自主 1928→1930 年先后与美意英法西日等缔结新关税条约 1936 年国民政府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1937 年正式宣布废除国内关税实行统一国境关税 | |
新中国 | 关税制度统一: 1951 年《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实施条例「新中国政务院颁布第一部专门独立的海关税法完全实现关税自主」关税的( 20 )法制化: 1987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98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确立个人所得税制度 |
【详解】赋税制度是中国古代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赋税制度是随土地制度的变化而变化的。
中国赋役制度概况:
秦汉:田赋:秦朝:田赋税率极高 ( “ 收泰半之赋 ” )
汉初:田赋税率降低(汉高祖十五税一;汉景帝三十税一)
人头税:秦朝:极重的口赋, “ 云梦睡虎地秦简 ” 有 “ 口赋 ” 、 “ 户赋 ” 记载。汉朝:人头税:(口赋 7—14 岁;算赋 15—56 岁)财产税:汉朝征收(车船税、算缗钱、 “ 税民资 ” 、家畜税)
徭役:更卒、正卒、戍卒、三种(更卒在本郡县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一个月;正卒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两年;戍卒边塞屯戍一年)
秦朝赋税重,《汉书 · 食货志》 “ 二十倍于古 ” 。汉初治国思想:道家无为 → 文景之治。政治:郡国并行;经济: “ 与民休息 ” 、降低税赋;对外匈奴:和亲。
武帝加强中央集权:政治削藩;刺史;内外朝。经济:盐铁官营;加税,如口赋加 3 钱等;思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对外:武力:打击匈奴、豪强地主;庄园经济;自耕农均为土地私有。
隋:征收租调役;均田制国有土地;庄园经济;自耕农。
唐朝前期( 618—780 ):租庸调制(按丁征收人头税: 21—59 岁成年男性)(租:每丁纳粟二石;调:每丁纳乡土所产绢或布 ‖ 庸:缴一定绢或布代徭役)后期( 780—907 )两税法( 780 年实行按土地为主人头为辅征税)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分解到各地。地税按田亩征收,户税按人丁、资产征收,夏秋两次征收。
唐朝土地制度变动(武则天时期均田制破坏 → 租庸调推行基础不复存在)前期均田制:国有土地、庄园经济、自耕农。后期:庄园经济、自耕农、佃农土地私有。
宋:赋税:两税但附加税繁多,超过正税数倍;徭役: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不抑土地兼并,客观推动租佃制发展和人身依附减弱;北宋徭役扰民所以王安石变法推行募役法。
元赋税:北方:租庸调、征地税、丁税;南方:两税法:征夏税、秋粮,徭役征收,科差按户之上下征收丝和银两,基本沿袭唐朝以来赋税趋势:(重土地税轻人头税;徭役赋税化货币化)
明:明初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正统 “ 金花银 ” ,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中期一条鞭法:(赋役合一,一概折银量,地计丁,简化手续)
背景:商品经济发展与白银流通量增加;推行张居正。意义:税种简化,缴纳银两,便于征收,人身依附减弱,商品经济发展。
清: “ 摊丁入亩 ” (康熙:丁银定额不再增加;雍正:丁银摊入田赋)意义:废除人头税,百姓人身束缚继续减弱。
趋势:标准:人丁为主 → 土地为主;两税法 → 摊丁入亩:逐步取消人头税,反映封建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松驰)。方式:实物为主 → 货币为主
(一条鞭法:反映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时间:不定时间 → 基本定时。
(两税法)税种繁杂多项 → 简化单一(一条鞭法)
晚清:中国丧失关税主权: 1842 年《南京条约》规定协定关税、海关管理权的丧失: 1854 年上海海关管理权丧失 →1859 年英国人李泰国赫德先后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民国 1928 年,国民政府 “ 改订新约 ” 运动基本实现关税自主。 1928→1930 年先后与美意英法西日等缔结新关税条约, 1936 年国民政府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1937 年正式宣布废除国内关税,实行统一国境关税。
新中国关税制度统一: 1951 年《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实施条例,新中国政务院颁布第一部专门独立的海关税法,完全实现关税自主。关税的法制化: 1987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98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确立个人所得税制度。
推恩令概念:
“推恩令”是汉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推恩令示意图:
“推恩令”实行原因:
1、王国问题威胁中央集权的严峻形势;
2、吸取晁错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
3、实行“推恩令”名义是上施德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既迎合了武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
“推恩令”主要内容:
1、汉武帝推恩令是汉朝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爵位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2、汉初,诸侯王的爵位,封地都是由嫡长子单独继承的,其他庶出的子孙得不到尺寸之地。虽然文景两代采取了一定的削藩措施,但是到汉武帝初年,“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谋以逆京师”,严重威胁着汉朝的中央集权。因此公元前127年正月,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推恩令吸取了晁错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在原封国内封侯,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来管理,地位相当于县。这使得诸侯王国名义上没有进行任何的削蕃,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导致封国越分越小,势力大为削弱,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
3、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王国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允许诸侯王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推恩令下后,王国纷请分邑子弟,“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武帝以后,王国辖地不过数县,其地位相当于郡。这样,诸侯王强大难制的问题,就进一步解决了。
“推恩令”主要措施:
建中朝,设刺史,汉武帝能用推恩令解决王国问题的原因:景帝削藩奠定了基础,汉武帝时国家实力强大,其措施行之有效。
“推恩令”主要影响:
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是中国传统文化反思的科学基点。
以往人们研究和反思汉武帝时期社会变革,往往都以“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基点,这是不对的。笔者认为,应以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为基点。“推恩令”告诉我们:汉武帝时期思想变革与政治变革是统一的;武帝时期政治变革的意义远远超过思想变革;武帝最崇尚的儒学不是《五经》,而是《孝经》;武帝不仅是“崇尚儒学”,而是“儒术合流”;武帝时期的“儒术合流”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百家合流中的“有机合流”;百家的“有机合流”是武帝以后中国学术发展的科学途径;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思不着眼于“百家合流”,就会犯路线或方向性错误。
登录并加入会员可无限制查看知识点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