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分析 “ 宋代法定税额为 5% ,但实际上常重复抽税,姑且以 10% 的税额推算,治平年间 846 万贯的商税,其商品贸易总额至少为 8460 万贯。当时全国总户数为 14181486 ,平均每户一年的商品交易额约 6 贯,相当于 8 石粮食或 1 头耕牛的价格 ” 。该学者的上述分析旨在说明宋朝
A .商品经济发展繁荣 B .民众承担沉重户税
C .推行重农抑商政策 D .国家财政依靠商税
A
【解析】
【详解】
由材料 “ 治平年间 846 万贯的商税,其商品贸易总额至少为 8460 万贯。当时全国总户数为 14181486 ,平均每户一年的商品交易额约 6 贯,相当于 8 石粮食或 1 头耕牛的价格 ” 可知,税额的多少反映了商品经济的活跃程度, “ 平均每户一年的商品交易额相当于 8 石粮食或 1 头耕牛的价格 ” ,反映出治平年间商品经济比较繁荣, A 项正确;材料体现的是商业税,而非民众承担的户税,排除 B 项;材料体现的是北宋时期商品经济活跃,而非重农抑商政策,排除 C 项;材料没有体现其他税收的状况,无法得出国家财政依靠商税,排除 D 项。故选 A 项。